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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启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 要让排污者为治污埋单

发表时间:2015-12-21 来源:兰州晚报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兰州市将积极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城镇集中供热、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第三方污染治理工作。也就是说,今后排污者将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目前,这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已在兰州市开始推行。

  《意见》将总体目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5年—2017年):初步建立第三方治理政府引导推动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取得进展;基本形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社会资本投入第三方治理明显增加;省级以上开发区,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重点工业行业污染、重大项目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推进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取得成效。

  第二阶段(2018年—2020年):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排污者付费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理念深入推广,全市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意见》)要求,要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环境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污染行业治理、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与恢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五个重点领域引入并加快推进第三方治理工作。

  《意见》)明确,要培育第三方治理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环保服务业,大力发展环保技术咨询、环境工程监理、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认证等环保服务新业态,培育大型环保服务公司及咨询服务龙头企业,鼓励钢铁、电力、水泥等企业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成立第三方治理专业公司;要逐步建立健全第三方治理机制,通过履约保证金(保函)、担保、协调、仲裁等方式,建立健全履约保障、监督、补偿等机制,规范第三方治理合作关系,并建立第三方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政策扶持和激励,培育企业污染治理新模式;要加强第三方治理市场监管,对环境公用设施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特许经营方式或委托运营方,维护第三方治理市场秩序,健全政府、投资者、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对第三方治理实行准入、运营、退出全过程监管;要推进环境公用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等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城镇污染场地治理和区域性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中要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另一方面要形成环境公用设施投资多元化的新格局,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在环境公用实施的建设中积极采用PPP模式;要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各县区要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领域和钢铁、电力、建材等行业为重点,组织一批第三方治理试点,以多种形式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参与和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挥带动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lzwen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