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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将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综合考核工作

发表时间:2017-11-16 来源:兰州文明网

  11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将联合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对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2017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据了解,市人社局参照《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质量考核(试)办法》、《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细则》等相关规定,针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特点,制定了合理可行的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有规可循。

  考核针对2017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情况,采取“听、看、查、访、会”的方式进行。在各定点医药机构汇报自评的基础上,重点从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基础管理情况、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情况、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情况、医疗保险质量管理情况、医疗费用结算与管理情况、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情况、政策规定的各项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投诉情况、支持配合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等方面,对定点医药机构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确保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对发现问题查处率达100%。

  综合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考核组最后根据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并实行考核结果与暂扣保证金挂钩的方式,强化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