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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5%

发表时间:2017-10-24 来源:兰州文明网

  10月23日,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04元,同比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02元,同比增长8.8%。

  城镇:经营净收入增长最明显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13971元、同比增长9.9%。全市加快落实公益性岗位增加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工作,各类专场就业招聘会、劳务输转、职业技能培训、职工工资的清欠追发等多项举措保障了工资性收入增长。

  同时,居民经营净收入为897元,同比增长17.2%。我市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启动实施了“万企计划”等多项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创业,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促进创业增收。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体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促进了经营性收入的不断增长。

  此外,财产净收入为3250元、同比增长6.9%;转移净收入为6686元、同比增长9.1%。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提高、为符合标准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等多方面的因素有力地拉动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农村:财产净收入增幅最高

  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组成中,具体来看:工资性收入为4334元、同比增长8.4%。统计部门分析认为,主要有三大原因拉动增长:各地项目建设为本地农民提供了充分就业机会;全市高原夏菜、百合等特色产业链吸纳本地群众就近务工就业及增加收入方面的强劲作用进一步凸显;以生态文化旅游园、农家乐为依托,部分农民从第一产业进入商贸、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带动了农民增收。

  在经营净收入方面,人均收入为2565元、同比增长9.6%。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油料、瓜果、蔬菜、百合、药材等经济作物面积逐年增加,特别是高原夏菜、中药材、畜牧养殖等产业发展较快。从价格来看,高原夏菜收购价格明显高于去年同期。猪、牛、羊等养殖规模同比增长,养殖业回暖明显。从农业新兴业态发展来看,田园综合体蓬勃发展,激发了新的收入增长点;农村电商经济、“互联网+农业”,农业保险种类扩大,抗风险能力增强,保障了农民经营增收。

  增幅最高的是财产净收入,达到了153元,同比增长18%。分析原因主要是依托省会城市优势,外来打工人数的增多带动了城乡结合区域农民的房屋出租收入。各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带动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在土地出租方面的收入增加明显。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农民通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土地入股等方式增加了财产净收入。

  此外,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350元,同比增长7.6%。农村低保、五保、儿童福利、退耕还林、农机具购置、小康村建设、双联惠农、职业培训等各项助农惠农补贴政策逐渐增多促进了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的增长。(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