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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主城区出台新政确保兰州蓝

发表时间:2015-10-19 来源:

“以前家里储存有烟煤,政府会用无烟煤置换,今年再没有享受机会了,谁用被发现还要受罚呢。”家住小雁滩的陈大爷如是说。治理燃煤污染是兰州市冬防攻坚重点,城关区作为全市人口最密集的城区,为打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这场战役,该区发布通告明确不再置换有烟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烟煤,一旦发现将依法没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给予500元罚款,对单位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往年城关区对居民购置储存、使用的有烟煤采取等量置换,极大地减少了辖区烟尘污染。今年为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煤炭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治燃煤对大气造成污染,该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兰州煤炭经营使用监管条例》规定,组织力量在辖区内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单位和个人使用有烟煤和劣质型煤的行为,推广使用高效环保节能型煤,同时通过省城媒体发布通告,并由社区在老院落和偏僻居民区进行张贴,呼吁市民群众在冬季采暖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无烟煤和节能环保型煤。

“今天距离供暖没几天了,得提前备足烧炉子的煤。虽然购买有烟煤比较便宜,但政府已调整了燃煤政策,居民不得储存和烧有烟煤,如果被发现没收煤不说,还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呢。”昨天下午,记者在雁滩和黄河北走访时,不少居住在老旧楼院和平房、小炮楼里的居民群众这样说。家住小雁滩的陈大爷告诉记者,不久前社区已派人在辖区楼院、大街小巷内都张贴了政府通告、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等等。记者在通告中看到,该区对购买存放和使用有烟煤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不再进行置换,而且依法一律予以没收,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处以500元罚款,对单位则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城关区工信局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今冬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严禁煤炭配送网点外的流动售煤行为,严禁运输和销售劣质有烟煤和半烟煤,一经发现依法查扣运煤车和没收煤炭,并依法处以煤炭价值3至5倍的罚款。该局也在政府发出禁售使用有烟煤、推广使用高效环保节能型煤通告后,联合工商质检和公安等部门组成执法队,对全区50个有证煤炭经营网点进行整治,对未采取环保措施和经营场地脏乱差的网点进行了教育,对不达标的17家网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还清理20余家无证经营煤炭网点,同时对盐场路和草场街等区域内,拒不配合的3家网点给予处罚。

此外,记者还从城关区政府了解到,该区倡议辖区内各企业单位、全体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抵制使用燃烧劣质有烟煤以及各类有机废弃物,宣传和使用专营市场生产的高效环保节能型煤,积极参与全市治理大气污染“蓝天行动”;同时在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内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并使用引燃煤和洁净型煤,进而减少低空面源烟尘污染,以改善我们生活家园的环境,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多的洁净空气,享受更多的环保红利。(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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