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专项整治以密集居住区、公共场所为中心,对烧烤类餐馆、小摊贩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对无《营业执照》、无《摊贩证》、无固定场所的流动烧烤经营者一律取缔;有门头、店面的烧烤业户,按照“烧烤进院、炉子进店、油烟进管”的三进原则,必须在室内进行烧烤;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工作;餐饮场所卫生条件以及生产加工环境必须做到干净卫生,保障食品安全。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期间已检查夜市摊点54家,烤吧类餐饮店8家,督促5名烧烤摊点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下发监督意见书5份和整改意见书8份。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较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摊点经营者联合城市执法局等部门进行了取缔。(兰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