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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寻找“最美家庭”、“最美母亲”

发表时间:2016-05-13 来源:兰州文明网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自古以来,对于母亲和家的赞美从来就是不绝于口。

  5月1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榆中县决定从5月11日至5月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母亲”活动。

  据了解,“最美家庭”包括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勤俭持家“最美家庭”、文明新风“最美家庭”、热心公益“最美家庭”、勤劳致富“最美家庭”、亲情助廉“最美家庭”、邻里互助“最美家庭”、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勤学笃行“最美家庭”共10个类别。榆中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寻找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孝老爱亲、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最美母亲”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寻找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美誉度;科学施爱,以德育人,言传身教,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厉行节约,勤俭持家,在弘扬家庭美德中有突出表现;具有新时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母亲。

  本次评选活动5月11日—5月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25日为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候选家庭或个人可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按照上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5月25日前报送县妇联办公室。5月25日—5月31日为初审评议阶段,在审核推荐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家庭的事迹情况,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考察,择优确定20户榆中县“最美家庭”候选名单、5名“最美母亲”候选名单,上报兰州市评选办公室参加兰州市““最美家庭”和“最美母亲”评选。

  活动要求,每个乡镇党委每个类型至少推荐1--2户“最美家庭”,1名“最美母亲”,每个社区至少推荐每个类型的2户“最美家庭”,2名“最美母亲”,每个机关党委党组至少推荐1户“最美家庭”,1名“最美母亲”。并严格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县妇联办公室。群众可自荐、互荐。登录中国兰州网下载并填写“最美家庭”、“最美母亲”推荐表,并附家庭事迹(2000字)、全家彩色照片,发送至榆中县妇联邮箱(yuzhongfulian10@163.com)。(榆中新闻网)

责任编辑:lzwen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