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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公益诉讼重拳出击筑牢河道安全屏障

发表时间:2019-02-20 来源:兰州文明网

 

  日前,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甘肃省永靖县澄清航道疏浚有限公司的船只长时间非法滞留在黄河兰州西固达川镇河咀村洋荒滩段河道内,严重影响该段河道行洪安全,并对八盘峡大坝坝体安全、兰青铁路大桥及三江口特大桥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西固区某行政执法单位存在不依法履职的情形。

  对此,西固区检察院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安排办案人员前往船只非法滞留现场开展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利用摄录设备对船只非法滞留的位置、数量进行确定,采用电子测距仪分别测量、记录非法滞留船只与兰青铁路大桥、三江口特大桥的距离,收集固定船只非法滞留河道,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同时,该院依法予以立案调查,随后办案人员多次前往现场调查走访涉案船主及周边群众,积极与达川镇政府沟通了解案情,并向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调取相关材料,查明了违法事实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经调查:共有三艘船只非法滞留在黄河兰州西固达川镇河咀村洋荒滩段河道内,其中一艘约200吨的挖泥船,两艘货驳船,三艘船只均属于甘肃省永靖县澄清航道疏浚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达某某。2018年7月23日,该公司的一艘约200吨的挖泥船因管理不善失控随水流冲入八盘峡库区距离八盘峡大坝约300米处,对八盘峡水库和坝体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险酿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后被达川镇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拖离至黄河兰州达川镇河咀村洋荒滩段。另一艘货驳船长时间非法滞留在黄河兰州西固达川段,该两船泊放处距兰青铁路大桥约200米,距三江口特大桥约500米。

  2018年12月6日,西固区检察院就此案向西固区某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督促甘肃省永靖县澄清航道疏浚有限公司立即将非法滞留的挖泥船从河道中移除,确保河道正常行洪,消除对兰青铁路大桥和三江口特大桥以及八盘峡水库和大坝坝体安全的威胁;如果甘肃省永靖县澄清航道疏浚有限公司拒不移除该船只,该单位应当代为移除,移除所需费用由甘肃省永靖县澄清航道疏浚有限公司承担。12月13日,西固区检察院办案人员现场监督该单位向船主达某某下发强制执行告知书,督促其限期清除;12月17日,非法滞留船只被安全移除河道,对黄河河道行洪安全隐患、兰青铁路大桥和三江口特大桥及八盘峡水库安全的威胁得以彻底消除,恢复了河道原貌,确保了河道畅通,有效促进了河道治理。

  2018年甘肃地区降水量激增,黄河水位涨势迅猛,河道安全关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此西固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公益诉讼职能,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施以重拳,为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黄河河道管理秩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伍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