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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计划出台

发表时间:2018-04-23 来源:兰州文明网

  “全区城市垃圾分类实施制度方案已出台,明确了今后三年开展垃圾分类具体任务。57个成员单位要从今日起根据各自职责,务必在本月制定出便于操作的推进方案。”4月20日,记者从城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上获悉,该区将从今年7月起在211家单位开启分类试点,特别提出区属党政机关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同时为确保试点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有关部门要在六月底前完成业务培训、收集容器配置和收运处置衔接等事宜。

  据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已势在必行,在今年初省市印发分类实施方案后,该区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全区25个街道、3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该区实施方案并明确未来三年开展垃圾分类具体计划。其中2018年主要是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宣传动员、业务培训、设施配备、分类试点和政策配套等工作;2019年要在辖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军队单位、居民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范围达到60%以上,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源头减量等各项规定及法律责任,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全面实现垃圾分类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记者在城关区实施方案中看到,该区已确定将在211家单位开展试点,包括区属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直属事业单位104家,区属各中小学和幼儿园83家,居民小区24家,分别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房管局牵头负责推进试点。在分类试点推行前,区城管委牵头培训各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及教育和房管等十余单位,负责在各自领域内开展业务培训。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教育局、房管局牵头负责收集容器配置;区环保局协调有害垃圾处置、商务局协调可回收垃圾处置;环卫部门负责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大件垃圾和其它垃圾,做好收集站点改造建设、车辆配套和线路安排等。商务局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建设和收运等工作并从即日起全面推进。从七月份起推行分类试点,各环节管理责任人安排督导员上岗,在试点单位全面推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年底前区委、区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进行考核。

  “推进城市垃圾分类,须全区57个成员单位通力合作,扎扎实实落实各自承担的工作。”城关区常务副区长王立山介绍说,当天下发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中,该区按单位职能明确了具体任务,如城管委负责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及考评等;组织部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计划、宣传部统筹垃圾分类社会面宣传和曝光不文明行为;教育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和中小学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等,科技局负责鼓励生活垃圾科研项目研究;卫计局做好卫生系统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食药局监督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机关事务局督促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房管局组织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及宣传、环卫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行业监管和垃圾收运处置、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等。(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徐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