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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启动“冬防”管控推进“生态榆中”建设

发表时间:2017-10-13 来源:兰州文明网

  整治“小散乱污”企业禁止“垃圾秸秆”焚烧

   榆中县启动“冬防”管控推进“生态榆中”建设

  近日,榆中县在“冬防”动员会议上,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县2017至2018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整个“冬防”期间,分三个阶段14条“铁规”四项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冬防”任务,为确保“兰州蓝”,推进“生态榆中”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冬防”期间,榆中县将通过实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措施,确保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0天(剔除外来沙尘)以上等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确保降尘量控制在14吨/平方千米·月以下,让广大群众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和任务,从10月1日起180多天内,榆中县将通过冬防动员大会、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整治卫生死角活动、严查严管扬尘污染源、严管严控煤炭市场、整治“散乱污”企业、集中攻坚年度治理、严控农业面源污染、严控重污染企业排污、监管重点工业源、综合整治扬尘污染、防控低空面源污染、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等13条“铁规”,确保冬防工作决战决胜,确保治污成效再上台阶。

  在“冬防”期间,对市、县大气办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向相关乡镇、部门进行转办。同时,利用网格化监测体系、扬尘智能监控系统以及无人机航拍随时发现管控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乡镇、部门及时进行处置。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转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考核中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被通报的责任人,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进行问效处理。(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