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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发表时间:2017-09-08 来源:兰州文明网

  9月7日,记者在“喜迎十九大 前进中的兰州”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榆中县紧盯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提出“两个大起底、两个全覆盖、两个同整合、三个严查处、三个齐纠正、三个共促进”的具体思路措施,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据榆中县委宣传部部长李晶介绍,榆中县厘清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8项主体责任、19项监督责任和10项负面责任,压实到21个乡镇、6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明确乡镇纪委11项重点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实行签字背书。起底排查2013年以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8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重新核查处置26件。涉及强农惠农专项资金16.8亿元,发现问题20多项,正在逐步整改规范。

  榆中县创新监督方式,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和纪检干部全员监督机制,建立与组织、信访、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机制,多方面、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实现监督“无盲区”, 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剿的工作格局和常态。县委巡察办上半年对5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轮巡察工作,发现问题26个,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3个,已反馈至有关乡党委进行认真整改落实。今年以来,榆中县对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及纪律松驰、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的1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上半年,榆中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90件,初核问题线索195件,立案审查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追缴违纪资金73.1万元。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8件,核查68件,立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列清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清单64项,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开展激励与惩戒作风锤炼行动,制定出台《榆中县党政机关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积极主动干事者“撑腰”,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容错保护。同时,通过建立《榆中县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紫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