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明创建 > 文明创建 > 正文

住宅楼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 兰州市近千家小饭桌何去何从?

发表时间:2017-04-12 来源:兰州文明网

《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住宅楼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工商行政部门不得为住宅经营性活动颁发营业执照,我市近千家位于居民院落内的小饭桌将面临无证经营的尴尬。小饭桌没“身份”,未来何去何从? 

  1

  事例

  为照顾女儿女士办起小饭桌

  2012年,张女士以1000元每月的价格租下了贡元巷一小区内的80平方米住房,春蕾小饭桌就此开张。“女儿上二年级,为了照顾女儿,贴补家用,我开了这家小饭桌。”张女士说,“当时除了女儿,还有同班的三个孩子。我一天围着锅台转,忙得不亦乐乎”。同年,为了规范小饭桌经营,食药部门建立了小饭桌查询数据库,首批126家“阳光小饭桌”实现网上查询。

  2013年秋季开学,春蕾小饭桌一下涌入了15个孩子,80平方米的房子远远无法满足孩子们的起居。之后,张女士在静宁路附近租下了120平方米的房子,两个卧室支起了高低床,客厅里放了两张大圆桌。一个人忙不过来,表妹从老家来打下手,小饭桌的生意越来越红火。

  2014年,《兰州市校外托护点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出台。校外托护点就餐人数10人以上的,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0人以下的要备案登记。“孩子多了,盘子大了,在家长的提醒下,我去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从食药部门办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从那时起,算是真正的春蕾小饭桌了。”张女士说。

  2015年年底,张女士的表妹决定自立门户,在一只船小学附近办小饭桌。那一年,兰州市小饭桌的数量从2012年的580多家一跃增加到1200多家。小饭桌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增加课业辅导,从只管午饭到兼顾晚饭,春蕾小饭桌从单一的接孩子、管饭开始向托护辅导转变。”张女士说。

  2

  问题

  楼院小饭桌面临无证尴尬

  2016年7月1日,《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内严禁从事经营性活动。“营业执照年审未通过,因为居民楼里不让办小饭桌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眼看就要到期,到期后没有营业执照,就没办法换领食药部门的相关证件。”张女士说,“春蕾小饭桌不知何去何从?”

  张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今年春季开学,在食药监部门组织的小饭桌(校外托护机构)专项检查中记者发现,我市绝大多数之前获证的小饭桌都将面临证件到期后无法换证的尴尬。“开学前,我们集中关停了一批证件到期的小饭桌,但是校园周边乱了套,家长们怨声载道。”城关区团结新村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说。

  记者也注意到,2016年7月1日以后,获准经营的小饭桌,多数选址在沿街铺面或者专门的写字楼内,这一部分小饭桌无论是从饭菜质量、软硬件设施、课业辅导上普遍“高大上”。相应的管理费用也高,一个孩子一个月的费用均价在1200元以上,有的甚至突破了2000元大关。“一个月2000块的小饭桌,当然好,但是工薪家庭,根本承担不起。”市民李女士说出了多数家长的心声。

  “现有的变成无证,原本无证的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如果没有了证照这个门槛,整个行业势必乱了套。”一位基层监管人员说。

  3

  声音

  小饭桌不能简单“一刀切”

  目前,兰州市共有44万中小学生,有食堂的中小学246家,持证小饭桌(校外托护机构)1378户,加上证件到期、无证经营,估算兰州小饭桌远超过1500家。“一刀切”的取缔,不现实更不明智。

  随着小饭桌经营模式的不断推陈出新,早已不是“做个饭、看个娃”这么简单。监管更是涉及食药、消防、燃气、电力、教育、物业、治安、公安等多个部门,把监管摊派给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长治久安”。

  有专家表示:“考虑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小饭桌应该算减法。这就需要政府引入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在我市中小学学校食堂建设不足的大背景下,建立规模化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发挥市场经济自身的调节作用,逐步淘汰楼院内的小饭桌。”(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lzwenm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