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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减为110家燃放天数为8天

发表时间:2019-01-17 来源:兰州文明网

2019年兰州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减为110家燃放天数为8天

发布重度污染预警时近郊四区停止燃放

  为切实做好兰州市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1月16日,市安委办召开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安排部署2019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并出台《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19年兰州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户数在2018年120户的基础上,压减控制在110户以内,燃放天数确定为8天。当环保部门发布重度污染预警时,近郊四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明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2019年兰州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户数在2018年120户的基础上,压减控制在110户以内。市安监局会同市环保、公安、质监等部门制定并公告全市允许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划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广泛宣传,劝导广大群众到本辖区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保证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大气环境良好。

  按照《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近郊四区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1月28日)、除夕(2月4日)、正月初一(2月5日)至正月初五(2月9日)、元宵节(2月19日),从上午7时至晚上24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届时,环保部门根据市大气污染环境检测结果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预警时,近郊四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零售网点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停止向各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

  《方案》还明确,1月20日前,市安监局会同市环保、公安、质监等部门制定并公告全市允许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

  同时,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划设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上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在媒体发布向全市公告。

  会议提出,“打非治违”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力求斩草除根。要充分发挥“四个清单一张网”的作用,严格按照“两个责任清单”以及《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安排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零报告”制度,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切实靠实责任。近郊四区政府要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签订重点场所排查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目标责任书;公安部门要与各分局、辖区派出所签订“打非治违”和燃放管控目标责任书;其他各成员单位也要根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分解,靠实责任。

  会议还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值班、举报电话:0931-7848020,欢迎广大市民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伍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