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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兰州市民政局及时发放各项救助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发放2551.412万元取暖费

发表时间:2018-12-18 来源:兰州文明网

  为了确保兰州市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季,市民政局积极谋划、尽早安排,及时发放各项救助资金,妥善解决困难群众冬季取暖问题,努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把温暖送到了每一户救助对象的手中。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发放2551.412万元取暖费。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7.6%,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3%,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提高7.6%,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7.6%、分散供养标准提高7.6%。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9781户、37807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8353.4169万元;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对象990户、1002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824.7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2232户、6059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0766.8171万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34103669人,发放救助资金1774.35万元。

  及时下拨困难群众取暖补贴金

  进入10月开始,兰州市民政局就安排部署开展冬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因灾困难户、低保户、五保对象、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及其他方面的困难群体过冬期间的生活保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低收入居民取暖补贴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低收入居民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按照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扩面,预计新增保障资金15%左右,预算列支保障资金2420万元。据了解,为每户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个采暖期发放1860元;为每个城市低保对象每个采暖期发放360元;为每个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个采暖期发放120元;为每户城市低收入家庭每个采暖期发放700元。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按照规定标准,核定补贴对象,已为988户城市特困供养对象、3652名农村特困供养对象、40671名城市低保对象、61042名农村低保对象、2183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共计发放2551.412万元取暖费,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确保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温暖过冬

  为更好地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2016年开始,兰州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了养老机构安全评估报告、入住老人能力评估台账。对分散供养的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取暖情况进行集中走访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苗头、采取措施帮助解决,杜绝事故隐患,确保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安全温暖过冬。

  另外,经初步统计,全市因灾需救助人数为42597人,其中:需口粮救助38792人、衣被救助6366人、取暖救助17542人、其他需救助9186人,共需救助资金2196.8万元。市民政局已向省民政厅专题报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保障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