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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兰州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多种途径构筑社会救助体系

发表时间:2018-12-05 来源:兰州文明网

  近年来,兰州市民政局结合兰州实际,不断创新救助工作思路,逐步形成完善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为配套补充的社会救助格局。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进一步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了由单一的救助方式向多元化救助方式的转变,救助对象由城市向农村拓展,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科学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为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合理测算使用资金,科学提高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8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7.6%,五区由每人每月612元提高到659元,三县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495元,实行差额保障;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3%,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720元,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由292元、275元提高到310元、292元(即年补助水平分别由3500元、3300元提高到3720元、3504元);全市特困供养标准提高7.6%,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1016元提高至11853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1016元,护理费标准为837元);农村集中特困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3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800元,分散特困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155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548元(其中: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为5155元,集中供养对象护理费标准为1645元,分散供养对象护理费标准为393元)。新的补助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

  据了解,截至第三季度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517万户4.0323万人,累计发放补助金16676.1031万元;农村低保2.2806万户6.2501万人,累计发放补助金9741.1498万元;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3397户3662人,其中集中供养256户257人,分散供养3141户3405人,累计发放补助供养资金1601.78043万元;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对象990户1002人,其中集中供养421户421人分散供养569户581人,累计发放补助供养资金824.736225万元。

  看病就医实现“五位一体”救助格局

  为了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近年来,市民政局配合市卫计委印发了《兰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病专项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县对辖区内非建档立卡户中低保、特困人员患重特大疾病情况进行逐户统计,建立了台账管理制度。联合印发了《兰州市医疗救助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后,合规费用超出3000元部分兜底救助制度,有效缓解了全市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在医疗救助方面,实现了一般性疾病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相结合、住院救助与门诊救助相结合、医后救助与医前救助相结合、参保参合救助和特殊病种救助相结合、医疗救助与临时救助相结合的“五位一体”的救助格局。为确保全市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基本医保减免政策,积极协调市医改办,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和孤儿参加医保标准降低至每人每年60元。协调扶贫、卫计等部门,对2017年9月30日以来经住院治疗产生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摸排,按照“脱贫不脱政策”原则,按照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在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超出3000元部分予以兜底医疗救助。截至第三季度,全市累计医疗救助26.7967万人次,支出资金4173.2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元以上兜底医疗救助1942人,共计608.2005万元。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对兰州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设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模块,将全市2014年以来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完成了定点医疗机构60%医疗救助资金预拨工作,累计支出资金640.649万元。

  突出“救急难”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针对临时救助资金灵活性较大的实际,采取“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的形式,对于因病、因学、两劳吸毒等支出型特殊困难家庭,及时了解情况给予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如何让临时救助成为一种常态,市民政局积极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和《兰州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提升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按照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拨付备用金,共拨付临时救助预备金451.87万元,并指导各区县、街道、乡镇依托现有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面建立了“救急难”长效机制,形成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体系。

  据了解,7月中旬以来,针对全市各区县遭受的强降雨侵袭,及时启动临时救助“救急难”机制,指导各区县对受灾群众进行逐户排查,结合受灾程度和家庭情况,采取资金前置、程序后置的方式,及时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688人,91.25万元,进一步提升了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效性,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截至第三季度,实施临时救助4955户,15630人,支出救急难资金1157.0189万元。(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