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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强化文明交通创建行动 强有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发表时间:2017-07-24 来源:兰州文明网

整治五大突出问题 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推行交通两试点

城关区强化文明交通创建行动

  为有效解决各类交通突出问题,强有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部署,城关区结合“治转提”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542”文明交通创建行动,即通过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出行行为、背街小巷乱停车、居民小区乱停车、占道经营等五大突出问题,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快递和外卖车辆、农用三轮车、共享单车四大专项整治行动,以及交通微循环示范物业小区、蔬果飘香进小区两项试点工作,全面达成文明交通、管理有序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五大突出问题。查处16类交通违法行为,组织交警队严查机动车乱停乱行、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等突出问题,即通过每天早7时至晚8时,对各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实现区域内交通执法全覆盖,背街小巷和楼院管理无遗漏。集中整治不文明出行行为,对闯红灯和穿行马路行人进行教育处罚,发挥文明志愿者力量开展文明劝导行动,保证城区主要十字路口文明劝导员全覆盖,发挥网格员作用制止行人乱穿行马路行为。整治背街小巷乱停车行为,开展交通执法进小街巷活动,实行定人定线定责三定管理,严查无序行驶、无序停车行为,通过将机动车停放监督纳入网格化管理职责,对巡查中发现的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对拒不听劝的乱停放机动车即时协调交警队进行处罚。整治居民小区乱停车,督促物业企业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并将停车场建设、停车泊位设置、标示标志施划、车辆规范管理列入重点整治范围,以彻底解决车辆乱停放等突出问题。整治占道经营行为,除集中整治利用机动车、三马子等占道经营行为,还要整治修洗车、占道加工等门店,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予以取缔,同时整治辖区其他出店经营、流动摊点和散发传单等行为。

  开展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对大型客车、通勤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车辆、公共汽车、旅游包车、通勤客车、校车和农用车等车辆安全监管责任;严惩“三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发证,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开展快递和外卖车辆整治行动,对经营单位运营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落实“三项”责任,即街道安监站安全监管责任、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车辆驾驶人安全运营直接责任;经营企业实现“三统一”,即统一标识“一人一车一牌”、统一为人员和车辆购买保险、统一制发安全培训上岗证。开展农用三轮车整治行动,充分履行交通劝导站职责,检查拖拉机和三马子等,及时制止问题车辆上路,严查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共享单车整治行动,严格监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明确停放区域和停放要求,依法查处纠正在人行道乱停放等行为;严厉查处共享单车逆向行驶、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未满12周岁骑行、在机动车道乱停放等行为。

  开展畅交通两项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蔬果飘香进小区”试点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通过政府推动、部门统一管理、市场运作方式,选择有条件的物业小区,划定经营区域以及摊位,设立果蔬销售点,并加强摊点管理。对小区内实行人车分流、封闭式管理的新建小区,可通过租赁小区房屋、商铺门店等多种方式,以解决销售点的问题。开展交通微循环示范物业小区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畅交通”工作决策部署,在辖区内选取15处小区开展交通微循环示范工作,通过充分摸底、征求意见、完善设施、配置人员等工作,深入挖掘小区内路通行潜力,在区域内实现道路微循环,有效提高通行能力和交通效率,着力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紫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