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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梅花:6旬大妈11年当义务调解员 深受居民称赞

发表时间:2016-05-30 来源:兰州文明网

  闫梅花,女,1952年出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闫梅花,一名共产党员,工作时是一位具有亲和力的好大姐、好阿姨,她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深得同事朋友们的喜爱和单位领导及群众的好评。退休后是一位闲不住的热衷于公益事业的阿姨,2005年因闲不住退休后清闲日子和对公益事业的热爱,在社区做了一名楼院长更加积极参与小区各项事务,大事小事不管上班还是休息时间,只要找闫阿姨都会得到帮助。

  小区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找到闫梅花都会得到热心帮助,为患白血病儿童组织捐款,自己出资制作文明城市宣传资料,把小区当做家、把小区居民当做自己亲人。

  闫梅花为人随和、开朗,助人为乐是她的家常便饭,更重要的,她还是个义务调解员,谁家夫妻吵架,婆媳不和,只要她一出面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自担任楼院长之后,

  认真的履行楼院长职责,把小区的事当做自家的事。她所居住的小区是一个老住宅小区,污水管道都已老化,经常出现管道堵塞现象,每次出现这种情况都是她跑前跑后,联系疏通、挨家挨户收钱、无一不亲力亲为,经常累的腰

  酸腿疼,但从来没有任何怨言,只要问题得到解决,她比谁都高兴,她所做的一切,从来不计报酬,不计得失,并且无怨无悔。一直以来深入到楼院内了解掌握社区民情,以及住户的实际困难,对独居老人入户问寒问暖,特别是一些老人身体不太好,就陪她们说说话。让她们有一种家的感觉,使他们心情好些。及时的宣传党的政策,使他们感到政府的温暖。为帮助一个患有白血病的儿童,倡议小区居民开展爱心捐款活动,共收到热心捐款2600元。小区有的住户太阳能漏水,她发现后及时打电话通知住户,减少损失。发现问题一户一户的排查,及时通知住户处理问题。劝说在楼道里、院内堆放的杂物的住户搬离物品,保证小区道路畅通。闫梅花是热心的义务监督、宣传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期间,自己出钱购置宣传品,积极宣传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和要求,天天在社区里穿行,有时戴着志愿者小红帽在大街小巷进行文明劝导;有时拿着文明城区宣传卡,挨家挨户的上门宣传讲解。碰见可疑人员,就上前盘问;她非常注重保护环境,希望每个人都具备良好的素质,并始终坚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原则,遇见乱扔乱倒垃圾的住户,就进行说服教育,时刻监督,并且做到垃圾入筒,碰到不文明的情况,她就会主动上前劝导,心平气和的把对方说的心服口服。

  这些年来,所做的都是些平凡小事,但就是这些小事却取得了住户的信任,住户有心里话,烦心事的都对她讲。平日,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最新政策传达给他们,使居民在办理各项事务少跑路、走弯路快速把事情办理完,感受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近年来,荣获“优秀楼院长”光荣称号,兰州零距离节目、鑫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报道。

  关爱别人是一种美德,奉献是一种境界。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诚信守信、助人为乐、敬业奉献”持久到底。时刻记住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管走到哪里都应该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兰州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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