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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创建工作简报总第353期

发表时间:2017-07-13 来源:兰州文明网

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353

2017年第150期)

 

 

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12


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
 
  7月11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林铎书记对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批示,及7月10日召开的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支持参与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8家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创建工作汇报,会议还就市直部门做好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衔接配合、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委副书记郭智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国一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宏传达了林铎书记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副市长段广平出席会议。
  郭智强指出,自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以来,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上的安排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近期督查来看,创建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短板,如发动群众不充分,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不高;有的部门对存在问题敷衍应付,推一下动一下,侥幸心理严重;个别部门领导到包抓网格只是走走看看,不解决实际问题;部分沿街商户门店和窗口单位对创建工作支持度不够;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居民楼院卫生死角仍大量存在等问题。
  郭智强强调,我市创建已到了攻坚冲刺决胜时刻,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实化、强化创建工作,做到创建责任全覆盖、落实不变通、工作无死角。一是贯彻落实好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支持参与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林铎书记就我市创建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召开的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支持参与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林铎书记重要批示和孙伟副书记讲话精神上来,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要按照市上《关于做好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加强与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的工作对接,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对创建工作的参与和支持。二是抓好市直创建责任部门和单位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测评。近期,由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创建办、市“治转提”办公室组成的8个考核组,对全市97个市直创建责任部门和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重点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排名,考核情况将通报全市,媒体公布,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考核排名靠后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将根据《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进行问责。三是继续做好模拟测评反馈问题补差补漏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再接再厉,对第一轮第三方模拟测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深入查摆问题,真正把细节上的问题整改好、落实好、补救好,拿出“绣花”的功夫,把每一项工作做精细、做精准、做精确,力争在仅有的时间内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有一个更大的转变和提升,最大限度不丢分、少失分、拿高分,严防发生影响创建工作成效、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公共安全问题、道路交通问题、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四是深入开展主题创建系列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以来,全市举办了各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浓厚氛围,有力提升了群众的参与率和支持率。各区县、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好群众性主题活动,通过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创建造势,真正把基层群众的创建热情调动起来、发挥出来。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推介,使创建活动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五是做好创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档案材料整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按照兰创办发〔2017〕28号《关于做好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资料收集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早收集,及早整理,确保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工作拖沓,质量不高,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督办,对因工作不力影响档案工作测评成绩的,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张紫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