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提示 > 正文

兰州市创建工作简报总第252期

发表时间:2017-06-28 来源:

 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252

2017年第49期)

 

 

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4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十三个督导组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截止5月3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13个督导组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其中9个督导组进驻各区县和兰州新区,4个市直部门工作督导组进驻集中办公地点开展工作,负责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抓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为了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荣灿同志关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背水一战、一鼓作气、志在必得、决战决胜”的要求,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小、落细、落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市直机关和各区县抽调62名业务骨干组成督导组,督导组下设13个工作小组,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分别负责对8个区县、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以及市直部门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以市委、市政府《兰州市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书》为主要内容,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督查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开展督导工作,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4月27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创建办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对抽调人员进行了2期专题培训,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方法、督查考核、评选申报程序以及有关工作业务进行了详细解读,使督导组工作人员掌握工作标准和工作方法,为全面开展督导工作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张紫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