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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五城联创”工作简报总第121期

发表时间:2016-03-18 来源:兰州文明网

兰州市“五城联创”工作

 

 
第121期
(2016年第18期)
 
兰州市“五城联创” 
工 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16年 3月18日



我市开通“兰州好人”网络票选平台
 
  3月17日,为深入推进我市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做好事、好人做好事、好事就上榜、好人有好报”的良好氛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首次开通网络投票,登录兰州文明网或关注兰州市文明办微信公众号,都可为“兰州好人”候选人投票。
  本年度“兰州好人”评选采取“三推荐、三评选”方法进行,“三推荐”,即社区向街道(乡镇)推荐;街道(乡镇)向县区文明办推荐;县区文明办向市文明办推荐。“三评选”即街道(乡镇)在街道(乡镇)内开展评选;县区文明办在本县区内开展评选;市文明办组织“兰州好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直接向单位所在县区文明办推荐,参加驻地县区的评选。市文明办每月从逐级推荐的名单中审核筛选出15名“兰州好人”候选人,提交至兰州文明网(http://lz.wenming.cn/)。市民通过登录网站,或者搜索“lzswmb”关注兰州市文明办微信公众号,在开辟的“兰州好人”专题网页上,以留言、跟帖、评议等形式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每月21日至25日,投票结束后汇总结果,由“兰州好人”评审委员会综合典型事迹及得票情况进行评议,最终确定月度十佳“兰州好人”。
  “兰州好人”每月评选结果将在《兰州日报》、兰州电视台、中国兰州网、兰州文明网进行公布。市属各媒体对评选出的月度“兰州好人”进行深入采访和宣传报道。同时将评选出的月度“兰州好人”,推荐到甘肃省文明办参加“甘肃好人”和“中国好人”的评选。街道(乡镇)推荐的候选人由街道(乡镇)授予“好人”称号;县区文明办推荐的候选人由县区文明委授予“好人”称号;“兰州好人”称号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颁发荣誉证书。此外,全市各级政府均设立“善行义举榜”,将好人事迹公布于光荣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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