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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才是爱心的真正体现

发表时间:2018-07-31 来源:兰州文明网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犬类等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遛狗不拴狗链、随地便溺以及犬只吠声扰民、流浪犬伤人等行为不断增多,不仅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公共安全且破坏了城市环境。记者昨从城关区政府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市人大专题会议精神、市政府和区委消除“狗患”要求,从即日起组织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共同参与,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养犬管理集中整治行动,规范居民养犬行为并加大流浪犬收容捕捉,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自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条例宣传,公安部门通过制作养犬登记证办理事项、禁养犬种类和指定办证点宣传资料,组织派出所民警联系小区进行宣传;城管部门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流浪犬整治,鼓励爱心人士和小动物收留机构移交流浪犬,并在楼院张贴文明养犬倡议书,提倡依法文明养犬和安全养犬,鼓励各界参与流浪犬整治;工商部门则通过市场检查和上门服务等,普及我市犬类管理情况和养犬基本常识、养犬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基本道德要求,提醒经营者规范犬只经营行为。

  但不得不说,在日常生活中,不文明养犬行为仍然屡见不鲜,遛狗不牵绳、宠物排便后不进行清理、公园绿地随处随意遛狗、被明令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依旧出没于公共场所,而流浪狗也并未消失于公众视野,依然对居民构成安全隐患,因遛狗不拴绳威胁他人安全、因养狗问题造成犬主护短等违法行为也并非个案。这些情况充分暴露出不文明养狗带来的社会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养犬人的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不少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人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养狗是个人喜好,他人无权干涉。”确实,狗养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是个人的事,但狗一旦进入公共空间,就不是个人喜好的问题了,而是会影响社会和谐的安全问题、显现文明程度的社会问题。要彻底治理养狗中的不文明、不讲公德现象,关键还是要在提升养犬人的文明素养上着手。

  督促养犬人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是提升其文明养犬素质的第一步。为此,法律规范一定要明确清晰,执法不能有模糊地带,养犬人该承担那些法律责任,出现问题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这些都要让社会公众明明白白。而对于执法管理养犬行为和治理狗患,也要严格执法,要让养犬人士认识到爱心不是违法的理由,养犬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的社会底线。

  当然,提升文明意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还是要从春风化雨的教育入手。首先,相应的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强化宣传,充分传播,而除了正面宣传,也应该拿令人遗憾的事实作为反例来教育大家,文明养犬不仅仅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宠物的一种保护;其次,要发挥基层社会自治的作用,社区、业主应该行动起来,制定文明公约,提醒文明养犬,对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旦有居民举报,相关部门应立刻予以反应,进行批评教育做出相应处罚。

  文明养犬不是小事,也不是个人的事,而是涉及全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素养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共治共管。当下,确实需要用法律和规范为不文明养犬套上紧箍咒,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长此以往,文明才会内化于心、蔚然成风。也希望更多的养犬人士明白,文明养犬,对宠物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才是爱心的真正体现。(作者:徐晓兵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徐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