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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公约就是一座城市的座右铭

发表时间:2018-06-28 来源:兰州文明网

  6月25日,兰州市公安局正式发布《兰州市文明交通公约》,要求全社会交通参与者按照《公约》的要求,从自身做起,共做文明交通人,共创文明城,共树文明风,共守文明约。

  社会的文明,关键是人的文明,而城市的文明,取决于市民的素质。文明公约的修订和推行,能使市民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形象。

  近年来,兰州市持续深化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市民文明意识的培养和文明行为的规范,使城市文明程度得到了有效提升。如何进一步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文明实践中来、引导全体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新的市民公约给了我们更加明确具体的考量——热爱祖国,建设兰州;遵纪守法,维护公德;爱岗敬业,明礼诚信;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讲究卫生,保护环境;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志愿服务,助残济困;低碳节约,健康生活。64个字,涵盖了生活、工作方方面面,这份“软”公约,要激发的是道德的约束力。也许有人说,现在有些不文明的现象法律都解决不了,公约管用吗?答案是肯定的。当前,城市发展日益多元化,政府管理也在向“以人为本”的服务型政府转变,这意味着每个市民都应该自觉成为城市的主人,逐步实现政府、社会以及个人的多元共治。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城市治理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软”规范,自然会拥有越来越大的应用空间。就拿交通不文明行为的治理来说,此处的治理一直存在较大困难,法律法规的治理必须和市民内在的道德修养及自我约束相结合,才能取得最好效果。

  社会在进步,文明在提升。这座黄河穿城而过的城市,尽管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谁都无法割舍对她的那份期待,更无法否认每个人心中都期盼的美好生活。这份期待,就是提升文明自觉性的最深层次的动力。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通过各种途径、渠道和方式,使这份“公约”的精神让市民入耳、入脑、入心,在市民的每个公共行为中起到“日用而不觉”的作用,从而构筑起更加坚实的道德支撑、凝聚起更加强大的文明力量。(作者:魏婷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徐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