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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机制需多元共治

发表时间:2018-04-23 来源:兰州文明网

  4月17日,工行西固支行三个党支部的60多名党员及志愿者,经过曲折盘山路来到“双百结对”村张家大坪,开展“支部结对强党建·携手奋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当天,西固支行的党员们带来一些小礼品,用以兑换农户收集或暂存的可利用废弃物品,如地膜、塑料袋、农药瓶、电池等对土壤危害严重的生产生活废弃物,鼓励村民自觉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主动为生态环境助力,给和谐乡村添彩,调动村民们齐心共建美丽乡村的积极性。

  传统的中国农村地区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基本上可以自然降解,不会有什么危害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问题。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生活状态和消费习惯已经越来越和城镇地区趋同,很多生产和生活垃圾已不能快速的自然降解。例如,现在使用的地膜绝大多数还是普通塑料制品,需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才能降解,而塑料袋、饮料瓶、电池等工业制成品的使用也产生了很多污染环境的生活垃圾。再加上一些工业企业或商业化经营场所的增多,也给农村地区的环境带来了的严重的污染隐患。因此,农村环境治理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关于绿色发展的部署中,还围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工作安排。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今年2月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于2017年1月1日启动“三大整治攻坚战”,其中城乡环境整治一年多来,获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尤其是随着城乡环境整治行动的开展,各区县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科学部署,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合力攻坚,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良性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环境面貌有了显著提升。

  城乡环境整治的经验表明,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是提升和巩固治理成果的重要保障。这其中明确“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是关键中的关键。一方面,向基层赋能,资金、技术、政策、人才以及足够的权限,让基层获得充分的动力来进入行动方案,这是推进各种整治措施“支点”;另一方面,大力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治理也是完善科学、系统、长效化治理机制不可或缺的环节。我们的党员和志愿者在农村开展“垃圾换物”的活动就是一个提升农民们的环保意识很好的办法。看起来这只是一件不起眼的小活动,但是却能让村民们通过活动切实认识到污染的危害性,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这样的宣传活动比简单的宣教来得更生动具体,更贴地气,更能被村民们所接受和认识,因而效果也更好。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坚持城乡环境一体化治理体系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的应有之义。如何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留住青山绿水的理念中重建现代化的“美丽乡村”愿景,需要以多元共治理念建立起政府、村集体、村民以及相关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完善机制。(作者:徐晓兵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徐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