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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精神与雷锋精神一脉相承

发表时间:2018-03-06 来源:兰州文明网

  2018年3月5日是第55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第一年。3月1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我市将于2018年3月在全市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系列活动,九项活动内容让志愿服务活动更加深入人心,让全市各个区县、部门、民间的志愿服务涵盖各项领域。

  55年前的3月5日,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在全国上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学雷锋,见行动”活动。55年来,每一个3月5日都成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青年传统的学雷锋活动日,雷锋的形象和事迹也成为鼓舞一代又一代人的精神财富。19年前的2月18日,中宣部、团中央等十八部委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从2000年开始,把每年3月5日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由此,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已与学雷锋紧密结合并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起来。事实证明,青年志愿者活动与学雷锋活动紧密结合、同步开展,是继承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弘扬雷锋精神更广阔的平台载体,是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举措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雷锋精神之所以能够薪火相传五十五载,时至今日仍然是我们这个社会最优秀的精神标杆,是因为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能够激起一代又一代人的共鸣。不少人认为雷锋精神是特定时代的产物。这种看法其实有失偏颇。雷锋精神出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但它既承载了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凝结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品德,闪烁着人民群众平凡而又伟大的人性道德光辉,又具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时代光辉。其核心是服务他人、造福社会,不求私利、不图报酬,本质上是一种利他主义和奉献社会的精神,因而即使是经历了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仍然具有穿透时空的永恒价值。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今天所弘扬的志愿服务以帮助他人改善社会为宗旨,志愿服务精神是对雷锋精神的继承、发扬和光大,两者一脉相承,相辅相成,都具有引领人们崇德尚义、向上向善的强大精神力量。尤其在社会的急剧转型期,在利益多元、价值观多元的当下,在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时期,我们更需要“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来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近年来,兰州市先后组建了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党员志愿者、红十字会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老年志愿者等多层次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队伍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从萌芽到成熟,茁壮成长,成为城市文明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志愿者人数呈现“井喷”之势,超过31万人活跃在全市各个领域。同时,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也蓬勃开展,并正在向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今年的“学雷锋日”到来之际,我市将在整个3月开展“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系列活动,九项活动让全市各个区县、部门、民间的志愿服务全面涵盖各项领域。“每个志愿者都是雷锋的化身”,随着志愿服务活动更加的深入人心,志愿服务已成为我们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作者:徐晓兵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徐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