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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警总队倡议:驾驶人守法文明驾驶 不开斗气车

发表时间:2015-09-10 来源:

昨日,从交警总队了解到,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俗称“开斗气车”,又被国外称为“攻击性驾驶”,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2012年以来,这类行为的发生率及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数据显示,因“路怒症”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共导致事故起数8.02万起,上升4.9%,2014年又上升2.4%,今年1-4月份再上升3.7%。

交警总队民警表示,“路怒”是心疾,既不利于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他人与自身的人身安全,因此引起的攻击性驾驶行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调查表明,现阶段这一交通陋习常见多发,妨碍汽车社会健康发展,违背汽车文明的要求。

交警总队提示,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请司机朋友们自觉克服“路怒”,不占道、不抢行、按道行驶、礼让文明行车;路遇“路怒”,理性平和,不开斗气车,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针对“路怒”引发的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追究“路怒”症的违法责任。(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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