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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兰州 | 皋兰:为案件审理列出“负面清单”

发表时间:2022-12-23 来源:黄河清风

  “被核查人学历信息不一致,谈话笔录中学历为大专,审查报告中学历为大学。”

  “立案程序不完善,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后,未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

  “审查报告书写不规范,缺乏关于证据状况的表述。”

  ……

  近日,针对案件审理中个别问题反复出现的实际情况,皋兰县纪委监委列出“负面清单”,明确扣分标准,对今年以来审理审核的73件案件,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217条,并按照重点工作“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扣除案件质量分共计78.5分,有效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负面清单’是我们探索提升案件质量的又一具体实践,各办案部门一定要一一对照、立行立改,向‘A’类卷不断努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要求。

  “负面清单”从案件审理的手续、程序、证据、适用条款、定性等5个方面梳理相关问题10项。县纪委监委要求机关各室、各派驻纪检组、各乡镇纪委对照“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案卷中不应出现的问题。自“负面清单”出台以来,全县移送审核案件案均问题数量明显下降。

  “审理室干部要做名副其实的案件‘质检员’,对每一件送审案卷认真推敲、反复审核,抠字眼、抠数据、抠程序、抠证据,让案件质量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

  “现在我们办完案件后,都会拿出‘负面清单’对照整理卷宗,看看有没有清单列举的问题存在,及时整改到位,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工作习惯。”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说。(供稿 俞婷婷  编辑 张丁香)

责任编辑:刘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