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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确定十二个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彭家坪镇和河口镇入选

发表时间:2018-10-25 来源:兰州文明网

  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永昌县河西堡镇、武山县洛门镇、会宁县郭城驿镇、敦煌市七里镇、甘州区沙井镇、凉州区黄羊镇、陇西县文峰镇、礼县盐官镇、华亭县安口镇、镇原县孟坝镇等12个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

  《意见》指出,各地结合实际,将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治理、民生事业等领域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县级管理权限赋予经济发达镇,提高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能力。各地参照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结合经济发达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赋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加强相关地方立法,为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供法律依据。

  派驻机构原则上应下放实行属地管理

  《意见》明确,立足基层工作实际,优化业务流程,减少管理层级,建立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市县政府部门派驻在经济发达镇的机构,原则上应下放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工作考核要以经济发达镇为主,干部任免应当听取所在镇党委和政府意见。设有开发区的经济发达镇可实行镇区管理机构合一体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促进开发区与经济发达镇融合发展。

  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和标准,精简程序和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广首问负责、办事代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经验做法,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整合现有的站、所、分局力量和资源,由经济发达镇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给经济发达镇适当调剂增加编制

  在各地机构编制限额内,创新用编用人制度,统筹使用好各类编制资源,赋予经济发达镇灵活用人自主权。市县在编制总量内给经济发达镇适当调剂增加编制,为承接下放权力提供必要保障。凡是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实行购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到经济发达镇党政领导岗位,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上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

  加大对经济发达镇建设资金支持力度

  上级政府对下放给经济发达镇的事权,要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给经济发达镇政府承担。结合财税体制改革,县(市、区)要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明确与经济发达镇相关的财政收入分成比例,增强经济发达镇财政自主权。省直相关部门、市县政府要加大对经济发达镇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发达镇给予支持,在基建投资以及新增财政收入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对经济发达镇给予特殊支持,经济发达镇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产业项目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