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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街道进社区便民惠民 兰州把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发表时间:2018-07-17 来源:兰州文明网

下街道进社区法律服务办到百姓家门口

区县政法机关转作风求实效多举措服务群众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用扎实有效的举措让人民群众乐享方便的法律服务。记者近日了解到,兰州市各区县政法机关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推出一系列切实举措,下街道进社区,把法律服务办到百姓家门口。

  红古区: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

  7月16日,记者走访了解到,红古区在社区警务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攻坚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制定了《兰州市红古区社区警务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定社区民警、定辅警力量、定标准警务室、定时限、定质量、定进度和定考核通报等“七定”措施,使社区警务再下沉,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落实责任,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红古区检察院则立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以建立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先后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步加强立案监督,完善受理控告、举报、申诉途径,加大现场处置力度。据介绍,近日对甘肃华氏建材厂涉嫌污染环境一案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由红古公安分局立案查办。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注重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实效,通过书面审查和走访调查相结合,力争使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在诉前阶段。截至目前,已向林业、农牧、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监督建议处罚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

  红古区法院依托互联网、执行指挥中心的优势,引进“执行天眼”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出识别被执行人的最新位置、工作地址等信息,有效提升智慧司法、质效司法水平,为法院系统解决执行难增添了一双“千里眼”。

  西固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前沿哨”

  西固区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积极建设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主战场”。以各司法所为依托,在13个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4+X”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公益、专业、均等、便民、“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据了解,“4+X”服务窗口中的“4”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功能窗口,“X”为本地特色窗口,组织和引导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通过采取合署办公、设立便民服务岗等方式,入驻乡镇(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通过整合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力资源,为群众提供公益、专业、均等、便民、“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并指导、考核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逐步实现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合理供给,以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无缝隙全覆盖,惠及千家万户。

  西固区还立足法律服务的便利性,构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前沿哨”,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将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作为阵地,构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预约式”服务为主、以“定期制”服务为辅的方式开展农村法律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已建立4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0个村、社区全部按要求配备了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覆盖率达100%。13家律师事务所的30名执业律师分别挂点到110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与各村、社区进行对接,担负起村、社区“六员”职责,即村(社区)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诉求的“引导员”、基层法治的“参与员”和法律援助的“联络员”,实现“点对点”、“一对一”法律服务,多渠道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使群众便捷享受家门口的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