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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基层国税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7-11-10 来源:兰州文明

  关于推进新形势下基层国税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兰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关云峰

  甘肃省国税局2013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有力推动了兰州市国税系统税收法治文化的发展。近年来,兰州市国税局在实施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保障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为服务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6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随着“十三五”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逐步深入和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稳步实施,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推进新形势下基层国税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对于凝聚依法治税的合力意义重大。为此,笔者做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加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建设和税收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和良性互动,有利于为法治国税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有利于创造具有行业特色、体现当代法治建设方向的先进税收文化,对全面构建法治国税,促进国税部门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全市国税系统必须从战略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精神和要求,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准则”等税收法治理念,大力弘扬和践行“崇法敬法,善治善为”的基本价值观和职业操守,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深入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二、税收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氛围日益浓厚,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推动工作的能力显著提升,但是与税收实践的现实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对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认识不足。一些干部片面认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是法规部门的事,或者认为就是搞搞普法宣传、写写学习笔记,没有从构建和谐税收、建设法治国税的高度来认识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二是税收法治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在强化法规部门人员配备上倾斜不够,存在老龄化现象,具有专门法律业务知识背景的年轻人少,特别是公职律师比例低,对公职律师的作用发挥不足。三是学法用法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对税务人员日常学法的监督,对学法用法效果的考核方法单一,没有激发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税收普法教育宣传还有待改进。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活动不够丰富,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探索不足,纳税人的参与感低,特别是在推进“互联网+税务法治文化建设”方面还需继续发力。五是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在示范带动方面仍需改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教育辐射功能没有很好释放,宣传引导不够,引导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前来观摩教育少。六是选树模范守法典型不到位。在挖掘宣传模范守法典型上的精力投入少,举办的评选活动少,宣传推广方式少,角度不多,导致涌现出的模范守法典型不多。

  三、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措施

  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需要以“普及税法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通过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税收法治文化活动,教育引导税收工作者和广大纳税人树立税收法治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和权责统一意识,普遍养成崇尚法治权威、坚持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使法治成为征纳双方的自觉意识和主动追求,为建设法治国税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实现国税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国税人员的爱岗敬业意识和文明执法程度、国税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法遵从度“四个提升”。结合兰州国税实际,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精准发力,不断全面深入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

  (一)带头履职担责,切实发挥好“一把手”作用。“一把手”是推进税务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关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把自己摆在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上,履职担责,既要带头学好法、讲好法、用好法,又要全面抓实税务法治建设,推动本单位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全市国税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同时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要积极主动落实好“一把手讲法治”活动,以“一把手”带头学法治、带头讲一堂法治课、带头参加一次用法实践、带头撰写一篇法治文章、带头编写一个执法案例等有效形式,切实发挥“一把手”的带头、示范、引领、推动作用。

  (二)突出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使用。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加强法规部门力量配备,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向法规部门倾斜,实现老中青搭配,大力开展传帮带工作。及时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大力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以学促考,以考促学,学考结合。巩固拓展临聘人员业务考试成功经验,倒逼提升临聘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税收法治培训。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根据各岗位职责,确定培训内容,对领导干部侧重于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对执法人员侧重于税法及相关税务行政法律的学习,增强依法办税能力;对初任干部侧重于执法基础知识的学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对广大纳税人侧重于税法和具体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和维护纳税人权益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解读,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每年至少安排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讲座,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四)加强阵地建设,营造税收法治文化氛围。以提高干部法治文化和纳税人税法素养为重点,强化法治文化与税收文化、廉政文化的融合。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教育引导作用,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品牌。继续加大城关区国税局、西固区国税局、永登县国税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同时积极推进七里河区国税局、西固区国税局、皋兰县国税局、榆中县国税局“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力争在全省国税系统立标杆、创一流,切实在兰州市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国税局结合实际,建立以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纳税人学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税法援助中心为主体,利用办税服务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文化墙,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税收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逐步完善部门和基层税收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各科室和分局加大“税收法治文化书架”建设,坚持“一部门一书架”。既要重视税收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更要注重文化阵地的应用,扩大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拓展内容载体,深化税收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深化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等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的税收法制宣传模式,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内容,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税收宣传的实效和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感和影响力。维护好门户网站,打造宣传精品,特别是要继续办好《每周说税》电视栏目。

  (六)凝聚思想共识,深化税收法治文化共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内容丰富,是一项长期系统的战略任务,关键是要把握发展新形势,顺应时代新要求,突出重点、把好导向、充分利用内外两种资源、两种力量,积极主动地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主导作用,探索“党委政府倡导、税务部门运作、社会参与、纳税人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进一步形成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支持以地方立法等形式加强协税护税制度建设,努力提升综合治税水平。充分发挥税务律师在开展执法风险防范中的法律顾问作用,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辅导”的工作方法,开展税收执法解疑释惑和现场辅导。(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