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明创建 > 区县联播 > 正文

兰州市七里河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启动

发表时间:2018-07-16 来源:兰州文明网

  根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2018年度七里河区第十四批省级各类文明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启动。2018年7月15日前可以申报。

  此次评选的范围凡符合《甘肃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评选标准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和军队,在创建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且连续2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先进单位、省级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均可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同等条件下省级先进单位、省级标兵单位可优先推荐。

  评选将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原则和群众监督原则,以及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重点推动“一堂”(举办道德讲堂)、“一队”(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一牌”(做好单位内部、职工身边的思想道德公益广告牌)、“一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一传播”(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开展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等“五个一”建设等标准进行评选。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一律不予推荐:2017年1月以来,凡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防范邪教不力、“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以及主要经济指标达不到全省先进水平的各类申报单位,均实行“一票否决”。

  省级各类文明单位申报程序:1.自愿申报。凡符合省级各类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和评选条件的所有部门、单位和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推荐、申报工作,均实行属地管理,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2.自查自评。各申报单位对照2017年版《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省级文明社区测评细则》及负面清单,进行自我评估、测评,认为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的,经所在地乡镇、街道对其达标情况初步审核后,由申报单位向区文明办提出书面参评申请,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3.征求意见。区文明办在收到申报单位书面申请后,按照负面清单向区纪委、区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安监、食药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4.实地查看。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区文明办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省级文明社区测评细则》进行实地查看。5.推荐上报。对征求意见和实地查看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的文明单位,以区文明委文件,向市文明委上报申报推荐报告。(七里河区文明办)

责任编辑:徐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