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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大力宣传《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发表时间:2018-04-16 来源:兰州文明网

 

  4月15日,《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正式实施,为大力宣传,让文明行为变为市民的自觉行动,榆中发动文明志愿者300余人,在县健身广场、汽车站、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共发放宣传资料8500多份。

  “任何人都愿意和有文明行为的人打交道,而且一个有文明行为的人也会处处受欢迎!”在城际公交902车上,家住县城在甘肃农大上学的刘晓这样说。她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决不能有不文明的行为,比如学生从小养成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打架、不说脏话的良好习惯;一个家长,就要做好孩子的榜样,处处注意自己的文明行为;一个老师,就要言传身教,说到做到等等,总之,不论是谁,文明行为不能丢,无论何时何地,文明行为永远在心中!”

  县文明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将在各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村居等场所,适时根据《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相关内容,结合各单位、场所的特点,设计简洁、明快的文明用语、口号和标语,布置在醒目位置宣传,让更多的榆中人受到熏陶,也为初到榆中的人,更好更快了解榆中、融入榆中创造条件,让文明行为之花在榆中处处盛开。(兰州发布)


责任编辑:徐春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