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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做合格警察,筑钢铁长城

发表时间:2016-07-28 来源:兰州文明网

  胡志明,男,汉族,1981年7月生,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甘肃永登人,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兰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科员,交通治安分局岸门派出所科员,交通治安分局政工科副科长。

  胡志明同志自入警以来,怀着一颗对党、对人民、对公安工作的赤诚之心,一直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辛勤奉献,无怨无悔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2008年被特警支队评为奥运安保先进个人;2010年因在玉树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被玉树州委州政府给予突出贡献奖励,同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被评为兰州市公安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给交通治安分局评为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兰州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派出所民警,2014年、2015年先后两次被市局授予嘉奖,2016年5月被甘肃电视台及交通治安分局评选为“反扒能手”,“平凡感动你”获奖者。

  “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一定要不畏艰险,勇往直前,要勇于筑起保护人民群众的钢铁长城。”这是胡志明经常对同志们说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入警的第一天起,无论是训练场上的顽强拼搏,侦破案件中与犯罪分子刀光剑影的殊死搏斗,还是对于群众的热心救助,他始终如一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铮铮诺言,每次都能够看见他一身疲惫和认真负责的身影。2015年7月5日在兰州市北龙口反恐检查站反恐演练时眼部受重伤,左眼流血不止,而他去医院草草处理了伤口坚持演习,没有退缩,也没有因为伤情而掉队,最终伤情恶化而住院,左眼差点为此失明,而他却在医生抢救,治疗结束出院后,不顾医生长时间休息的医嘱,在修养十多天后又匆匆回到了工作岗位。

  他在单位始终是一把尖刀,是一名好警察,但是在家里却不是一个好爸爸,好丈夫,他未因家中私事耽误工作,倒是因为工作,老人生病未能床前尽孝,妻子生育不能医院相伴。他常说:“自古忠孝难两全,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无怨无悔,就要对得起这身警服。”所以他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使命,在单位警力紧缺的情况下,他舍小家顾大家;以“宁叫牛挣死,不叫车翻过”的精神,身先士卒带领少数留守的同志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加班加点打击犯罪,坚持完成任务。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各项业务指标、综合执法办案水平均名列分局各实战单位前茅,在2015年12月至今年3月的全省严厉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中他更是带领同志们攻坚克难、埋头苦干,破获盗抢骗案件34起,完成任务的155%,抓获盗窃骗嫌疑人27名,完成任务169%,起诉专项行动嫌疑人15名,完成任务150%。取得优异战果。(兰州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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