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服务性原则。坚持人道主义和伦理准则,做到认真负责,热情接待、关心未成年人,耐心倾听、解答问题,热诚为未成年人服务。
第二条,科学性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个人及团体辅导工作。提供科学、有益的咨询、辅导服务。
第三条,发展性原则。坚持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为工作中心和工作原则。
第四条,保密性原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操守,认真执行咨询保密制度,为未成年人保守秘密。
第五条,预防性原则。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预防性原则,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心理行为的普查、预测、追踪、干预工作。
第六条,公益唯一性原则。坚持利他性和公益性为基本目标。不得收取未成年人的金钱、物质馈赠。
第七条,安全性原则。组织公益活动时,认真评估活动的安全状况、风险级别,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