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
甲方:兰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乙方: 志愿者
甲方兰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审核招募并愿意接受乙方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乙方自愿作为甲方兰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志愿者,按甲方的工作要求在双方商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志愿服务活动,为了保障双方志愿服务意愿的顺利实现,经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志愿服务工作内容:
1、个别心理辅导咨询师:为兰州市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供个别心理咨询形式的心理健康辅导和亲子教养指导,做好辅导站受辅青少年心理档案的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参加辅导站以现场解答、专题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电影放映等形式组织的活动,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2、团体心理辅导咨询师:为兰州市未成年人提供团体心理咨询辅导形式的心理健康辅导和指导,采用调查问卷、投射测验、访谈等形式进行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筛查与统计分析,做好辅导站受辅青少年心理档案的收集和信息反馈工作。参加辅导站以现场解答、专题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电影放映等形式组织的活动,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3、电话心理咨询师:为兰州市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供电话心理咨询形式的心理健康辅导和亲子教养指导,做好电话心理咨询记录工作。参加辅导站以现场解答、专题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电影放映等形式组织的活动,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4、个别心理咨询预约接待员:为兰州市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供个别心理咨询预约安排,详细工作内容见:个别心理咨询预约接待员工作职责。参加辅导站以现场解答、专题讲座、团体心理辅导、心理电影放映等形式组织的活动,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第二条 志愿服务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辅导站各项制度及工作原则,严格遵循心理咨询的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包括接受培训和督导,参加有关研讨交流。
2、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与来访者建立除志愿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它关系。
3、不得将在辅导站接待的来访者转入自己单位或个人服务关系,须要转介的按辅导站相应规定进行。
4、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按协商排定的时间工作,无特殊情况不随意变动。如有无法克服的特殊情况请提前48小时告知辅导站。
第三条 志愿服务工作待遇:
1、所有正式聘请的志愿者,纳入统一管理,记录志愿服务时间,享受相应的辅导费补贴。
2、为志愿者提供培训学习、专业督导、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相关的成长活动。
3、对优秀志愿者定期予以表彰。
第四条 志愿者聘用期限:
由兰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考核择优聘用。现聘为 ,聘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兰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盖章)
乙方: 志愿者(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