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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总第466期

发表时间:2018-03-09 来源:兰州文明网

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报 

 

 

466

2018年第15期)

 

 

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38

 

我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启幕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省文明办、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日,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校外办、市关工委联合在全市广大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

“新时代好少年”人选在中小学校和社会推荐基础上确定,年龄范围原则上为6-18岁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评选的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孝心少年、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小公民、文明小标兵和中小学校开展的小英雄、小模范、小雷锋、小标兵、小榜样、小典型优先推荐。

此次评选活动标准要求,“新时代好少年”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创新精神,事迹突出,在引领广大少年儿童道德风尚中有较大影响,能够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具体标准包括一是胸怀祖国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日常行为准则,熟读熟记、认知认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举止文明,为人诚实、信守承诺,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自觉自信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积极进取、勇担责任,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崇尚科学、保护环境,主动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根据活动要求,各中小学将通过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把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推举出来。经过广泛发动、层层评选、审核评定、大力宣传、学习实践五个阶段,最终评选出5名市级“新时代好少年”,媒体公示后,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2名典型,参加全省评选活动。

 

责任编辑:张紫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