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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创建工作简报总第422期

发表时间:2017-09-12 来源:兰州文明网

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422

2017年第219期)

 

 

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017年8月24


城关区加快整改居民楼院 确保测评点位不丢分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促进各单位对标整改问题和补齐短板,城关区重点针对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从九个方面提出加快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居民楼院在测评中不失分。

  针对宣传发动不到位问题。重点在宣传发动的广度上下功夫,继续采取各种渠道创新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辖区单位和市民群众责任感和参与感,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创建工作的最新动态和成果,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共识。巩固扩大“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效果,推动创建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向干部群众发放创建手册或宣传单,充分利用社区科普画廊、墙报和黑板报等载体,宣传创建测评内容和方式方法,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针对辖区单位和物业公司配合不到位问题。对全区物业公司开展一次大整治活动,对物业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街道社区建立专门的问题台账,安排专人监督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协调解决问题。对不支持、不参与、不配合、不整改的单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并由上级部门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针对不同服务标准的小区,分服务等级进行考核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在检查中失分较多的物业企业,被房管局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要暂停招投标资格,注吊销或暂定企业资质,并申请降低企业资质等级,限制此类企业参与本地区其他物业活动。

  针对老旧楼院硬件设施建设不到位问题。街道物管部门逐个对老旧楼院进行排摸,摸清老旧楼院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协调现有物业机构和业委会建立物业管理体系,确保物业有人管,管理有收益,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和长效化。对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楼院,协调房管部门动用维修基金,对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楼院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对部分楼院消防设施不完备问题,由街道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确保老旧楼院消防安全。

  针对小区楼院乱停放和车辆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老旧小区在小区道路或绿地旁私装地锁地桩,占用公共道路和绿地的问题,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活动。以社区为单位,街道执法中队、物管办、派出所、小区物业或小区所属单位联合行动,统一张贴公告,集中拆除地锁。对老旧楼院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物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合理划分停车位,充分利用现有区域解决停车难问题。

  针对改制企业楼院管理不到位问题。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小区管理社会化,企业单位从过去大而全的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把管不了且管不好的小区交给专业公司,逐步实现生活小区管理市场化。加快老旧楼院及棚户区改造,改善老旧小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同时加强对八冶家园小区和科学院小区等单位内部物业部门“自管”小区的整治,积极协调并明确小区内各产权单位共同管理的责任,委托同一家物业进行统一管理,全面搞好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强化小区建筑物立面清洁整理,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针对小区楼院志愿服务不到位问题。按照《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地测评点位标准》,督促物业公司在小区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设置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志愿者提供咨询和引导服务,同时依靠楼院长和老年人公益队伍,强化对小区楼院的治安管理。

  针对肉菜市场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由市场主管部门牵头,加强社区肉菜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彻底改变市场内及公厕环境脏乱差现象。强化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继续落实农副产品索证索票制度,搞好农产品日常监测检验和畜产品检疫工作,解决从业者无健康证、不戴口罩上岗、无防尘防蝇设施等问题。持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严肃查处市场短斤少两、以劣充优、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针对健康证办理发放不到位问题。加快服务人员健康证办理,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服务效率,由卫计部门牵头,协调增加健康证办理窗口,加快办理速度,使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尽快持证上岗,确保创建迎检期间餐饮等行业服务人员达到卫生健康管理验收标准。

  针对其他影响创建工作的问题。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特别是对小区出租户的统计与管理,明确住户享受居住条件的同时负有居住义务,强化文明行为礼仪教育。同时,切实重视对城市流浪狗和猫的管理。针对老旧楼院小广告严重影响环境的行为,进行打击和清理,避免形成城市“疮疤”。

责任编辑:张紫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