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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是市场化养老的破冰之举

发表时间:2018-08-20 来源:兰州文明网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新型养老服务试点,在省内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服务模式多元、经营诚信规范的行业养老保险体系。

  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被广泛理解为“以房养老”,即老人在参保后,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保险公司将定期向老人支付养老金直到老人去世。当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再将房产处置所得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剩余金额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人。

  对于“以房养老”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从一开始政策实施就受到广泛关注,各种制度安排也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但从近几年的试点情况来看,效果却难尽人意。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4年试点情况来看,只有个别保险公司推出了“以房养老”产品,而且老年人参与率之低,超乎人的想象。同时,调查显示,超过五成受访者不看好这一政策。

  出现这样的情况并不奇怪,因为作为个人资产的房产在现在的居民财富占比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开展“以房养老”也正是因为房产是一项估价很大的个人资产,具有天然的抵押性质。但是,在当前的社会大环境下,很少会有人在老了以后将房子进行抵押或售卖,绝大多数是将其留给自己的孩子,这既是受传统观念影响,更是所谓“六个钱包”向现实的妥协。而从经济角度看,房子未来价值的不确定性,也使供需两头都呈现热不起来的状态:老人担心房产将来升值了,按现在估值就算自己而得不偿失;保险公司的顾虑在于参保人寿命,又顾虑房价下行风险,使自身受损,加上法律、监管层面的政策尚不完善,使得“以房养老”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目前并没有被主流养老群体接纳。

  当然,“以房养老”模式目前所遭遇的尴尬并不是说这种模式就没有市场。从住房自有率来看,目前中国的住房自有率高达87%,老年人的住房相当一部分又是老房子,将来子女自住的可能性很小,而继承多套房的可能性很大,老年人的房产更多还是要以资产变现的形式继承。并且,老龄化社会趋势正在逐步加深,四位老人一对青年夫妇的家庭结构日趋固化,在公共养老、自助养老之外,也迫切需要一种成熟有效的市场化养老手段补充。因此,作为一个养老保险产品的选项,在理论上讲,“以房养老”的潜在市场是存在的,潜在需求也是明显的。

  “以房养老”是对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有益补充,它的出现为有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了一个新的财务计划选项和一个额外的退休解决方案,旨在提高他们的退休现金流收入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从这个角度讲,“以房养老”应该是多元化养老的一个补充模式,更多情况下适用于有一定经济能力而缺乏子女照顾的人群。作为试点,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完善的政策规定并做好监管,不断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使其成为市场化养老的破冰之举。(作者:徐晓兵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