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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救护车应成为自觉行动

发表时间:2018-07-09 来源:兰州文明网

  当生命的警笛拉响,那些憋屈在路面上急得火烧火燎的车辆,仿佛商量好一样,次第避让,“给救护车让道”,任何一个对生命有着基本尊重的人,相信都会为之动容。众多司机在这一刻的集体选择,让人欣慰,也呈现出一种向好的文明走势。

  然而,现实生活中,欣慰的事情之外,仍有让人遗憾的事情。比如,2012年北京的一辆救护车“3公里开了40分钟”,以致最终延误了挽救生命的宝贵时间。因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赋予了急救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等道路优先使用权。

  时间就是生命,这句话对急救来说更容易理解。急救就是和时间赛跑,为生命接力。因为院前急救是急诊医疗体系的重要一环,各种急危重症、意外伤害事故以及各类突发的自然灾害,均需要在现场进行紧急处置,而后快速转送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救护车就是在为生命奔跑,担负着争分夺秒抢救患者生命的使命。急救车一旦上路,就关系着某个患者的生命安全,早一分钟与晚一分钟的结果可能就是生与死的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说,礼让救护车,就是为生命让路。因此,急救车的警笛声一响,社会车辆主动自觉地有序避让,应成为公民的常识和具备的应急能力。

  生命通道的安全畅通,是一座城市应急医疗救援体系的基础,是一座城市文明进步的象征,也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健康与安危。近年来,在舆论引导下,避让急救车已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如何让这种避让行为深入人心,还需要持续不断地教育引导。首先,要培育驾驶员主动避让的意识和观念。学校要加强教育引导,特别是驾校要增加学习礼让的内容。其次,要不断完善相关交通法规的管理细则,提高“不避让救护车”的违法成本。同时,交警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有条件而不避让、故意阻挡等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再次,应优化道路设计,建立智能交通系统,强化交通管控措施,不断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尽量减少交通拥堵。执勤交警遇有应当让行救护车的情形时,应当加强现场指挥和疏导,确保急救车辆优先通行。对不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违法行为要开展整治,对因避让而违法的车辆要采取免罚制度。

  当然,有很多人有避让的意识,就是不知道如何让,制订并向公众普及避让急救车的方法,教百姓如何“合法避让”也同样重要。比如,德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让道”方法就值得借鉴。即任何车辆听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急救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左车道的车往左靠,右车道的车往右靠,以空出一条“应急道”。这种“协作停靠”的理念,就值得我们借鉴。

  为救护车让路,不是为“特权”让路,而是给有危难的人民群众让路,多争取一秒,病人就多一分生的希望!给救护车让道,体现的不仅是我们对生命的敬畏,而且彰显的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高度,更彰显的是一种时代精神!人生谁能无难事?给别人方便其实也是给自己方便。愿礼让救护车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生命道路”能够经常保持畅通无阻。(作者:陶宝东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苏珊